报警服务


概述
  • 报警规则
    • 用户可以在报警服务下的报警规则中看到所有的设置在各类云监控服务中的报警规则,并可以对每条规则进行修改、禁用、删除操作。
    • 在报警规则中用户可以对主机监控中的监控项、站点监控中的探测点、云服务监控中的实例和自定义监控中的监控项设置报警规则,
    • 在报警规则中可以在全部资源、应用分组和单实例维度设置报警规则。
  • 报警联系人
    • 用户需要先创建联系人和联系组信息,然后在创建报警规则时选择相应的联系组,才能收到报警通知。
    • 报警联系人的管理包括对联系人手机、邮箱等通知方式进行创建、删除、修改操作。
创键报警规则
  • 在报警规则页面的右上角点击“创建报警规则”
  • 在“关联资源”栏中选择产品类型为“云服务器ECS”,选择资源范围为“实例”,在新增的实例(有选择的资源范围决定)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实例主机。
  • 在“设置报警规则”栏中输入规则名,设置规则描述、阀值、生效时间等
  • 在“通知方式”栏中选择通知联系人组、通知方式等。最后点击确定完成规则添加
  • 完成后如下所示,可在操作栏中对每条规则进行操作
新建报警联系人和报警联系人组
  • 新建报警联系人
    • 在报警联系人页面点击左上角“报警联系人”再点击右上角“新建联系人”
    • 在“设置报警联系人”中设置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及获取的验证码,最后点击保存。完成后如下所示
  • 新建报警联系组
    • 在报警联系人页面中点击左上角“报警联系人组”,再点击右上角“新建联系组”
    • 在“新建联系组”中设置组名,并选择“已有联系人”框中的联系人将其添加到“已选联系人”框中,最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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